資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為1970元
原標題:資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為1970元
近日,資陽市人民政府印發《資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22年4月1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650元調整為19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7.4元調整為每小時21元。
據了解,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遵循了適度、適當的原則,綜合考慮我市經濟發展現狀、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就業人員及其贍養人口最低生活費用等因素,既要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又要兼顧企業的實際承受能力,促進企業發展,充分協調平衡勞資雙方利益,維護我市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下面,讓我們一起來
學習最低工資標準小知識吧
問:
什么是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等期間,以及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其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問:
最低工資標準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問:
最低工資包括什么?不包括什么?
最低工資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問:
違反最低工資標準的法律責任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對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違法行為,人社部門將依法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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