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舉報這14類交通違法,均設現金獎勵!
為加強農村地區交通安全管理,減少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璧山交巡警在常態化開展農村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整治的同時,廣泛利用有獎舉報渠道,對群眾舉報的交通違法行為及時進行受理、查證、處罰,全力凈化農村地區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典型違法案例
5月22日15時44分,大路派出所民警在福八路獅子橋路段將群眾舉報的渝DW***0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當場查獲。經查,駕駛人楊某未取得任何機動車駕駛證,與群眾舉報的線索相符。
李某因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摩托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500元、3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
5月25日上午,群眾舉報稱一牌號為渝DP***7的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且存在無證駕駛的嫌疑。接到舉報后,民警在大路街道農村商業銀行路段將違法駕駛人范某當場查獲。
范某因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摩托車的、駕駛兩輪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交通違法行為,將面面臨罰款600元、3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
01
違法時間:5月29日16時40分
違法地點:大興小學路段
違法行為:駕駛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駕駛兩輪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處罰結果:駕駛人陳某罰款300元、記1分,乘坐人罰款30元
2
違法時間:6月1日14時53分
違法地點:丁健路路口
違法行為:駕駛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
處罰結果:駕駛人李某罰款200元
3
違法時間:6月10日17時06分
違法地點:惠民路迎賓大道路口
違法行為:駕駛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處罰結果:駕駛人陳某梅罰款200元、乘坐人罰款30元
4
違法時間:6月10日17時36分
違法地點:渝隆路與沙堆村路口
違法行為:駕駛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摩托車后座乘坐不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的、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處罰結果:駕駛人孫某華罰款300元、乘坐人罰款30元
5
違法時間:6月14日09時31分
違法地點:天燈村路口
違法行為:駕駛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處罰結果:駕駛人成某清罰款200元、乘坐人罰款30元
6
違法時間:6月14日11時40分
違法地點:渝隆路與沙堆村路口
違法行為:駕駛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摩托車后座乘坐不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的、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處罰結果:駕駛人孫某華罰款300元、乘坐人罰款30元
交巡警提醒:
對群眾舉報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曝光,旨在告誡廣大駕駛人遵守交規、文明出行!我們希望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會自治”中,進一步預防和減少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共同創造平安暢通、文明有序的出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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