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伙人從平涼開車到彭陽!偷走商行百余條香煙…
原標題:這伙人從平涼開車到彭陽!偷走商行百余條香煙…
6月14日下午,隨著清脆的法槌聲響起,彭陽縣人民法院院長孫有平開庭審理一起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跨省區盜竊案,彭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東強以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2021年9月24日21時許,被告人楊某與黃某、馬某、賈某合謀駕車從甘肅省平涼市到寧夏彭陽縣境內實施盜竊。次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楊某等四人駕車來到彭陽縣城,隨機選擇被害人劉某經營的茶酒商行并撬開玻璃門,分數次將店內百余條香煙盜走。經鑒定,被盜香煙價值為人民幣16052.50元。案發后,被告人楊某對被害人劉某進行了賠償,劉某出具諒解書對楊某表示諒解。
庭審中,孫有平依法告知被告人、辯護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享有的訴訟權利,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組織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和辯論,認真聽取公訴人、被告人和辯護人意見,并對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自愿性、真實性及悔罪態度進行了重點審理。整個庭審過程規范精細、層次分明、訊問精準,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環環相扣,當庭充分揭示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實。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綜合考慮被告人楊某具有自首、退賠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及自愿認罪認罰等量刑情節,當庭依法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宣判后,楊某表示服判不上訴。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對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強化人權司法保障、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彭陽縣人民法院精準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堅持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并重,堅持訴訟程序與案件難易、刑罰輕重相適應,在更高層次上實現了公正與效率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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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彭陽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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