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縣集中銷毀600余副禁用漁具
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為“禁釣期”。今天(3月1日)上午,重慶忠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聯合當地公安、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集中銷毀“十年禁漁”實施以來查獲的一批禁用漁具及非法釣具。
上午9時許,在忠縣濱江路音樂噴泉廣場,忠縣多個部門通過懸掛宣傳標語、發放傳單等形式,向市民進一步普及“禁漁”知識,并向群眾展示收繳的禁用漁具,倡導大家自覺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共同守護一江碧水。
忠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秦玲蓉介紹,“今天我們主要是對前期收繳的漁竿等600余副禁用漁具進行集中銷毀,下一步我們還將聯合相關部門對禁捕水域加大巡查力度,對餐館市場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捕撈利益鏈條,確保禁漁實效。”
此外,各相關部門還組建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內的水產、漁具售賣點等場所進行逐戶檢查,多渠道開展“禁漁”宣傳活動,在全社會形成“水上不捕、市場不賣、餐館不做、市民不吃”的濃厚禁漁氛圍。
上游新聞記者 王乙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