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
原標題:寶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寶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各繳存單位:
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寶市房委會發〔2022〕4號)同意,現就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在寶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單位及其職工。
二、調整標準
(一)2022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計算口徑以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為準。
(二)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不得高于我市2021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18881元/月。
(三)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不得低于我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按市人社局2021年2月19日發布的《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金臺區、渭濱區、陳倉區、鳳縣繳存基數不得低于1850元/月;鳳翔區、岐山縣、眉縣、扶風縣、千陽縣、隴縣、太白縣、麟游縣繳存基數不得低于1750元/月。
(四)2022年新參加工作和新調入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以職工個人當月工資總額為計算依據。
(五)單位內部封存職工不進行繳存基數調整,不計入匯繳人數及金額的合計。
(六)此次調整僅對繳存基數進行變更,繳存比例嚴格按照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高于12%、不低于5%的要求執行。
三、執行時間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寶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