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青海辦事大臣可以有效管理青海嗎?
原標題:清代的青海辦事大臣可以有效管理青海嗎?
青海位于中國西北內陸,面積較大,地貌多樣。不過,對清朝而言,想要管理好這片土地,實際并不容易。清朝初期,青海雖被納入管轄,但朝廷對這里的實際掌控能力卻非常有限。
青海內部的情況也非常復雜。當地有藏族、回族、蒙古族、漢族,各有不同文化和歷史。不同民族內部,往往又有不同分支。
清朝時,青海蒙古就有“十八家”的說法。為加強控制,清朝從康熙年間就開始不斷往青海增派軍隊,派遣官員。
康熙后期,康熙十四子胤禵任大將軍征討西藏時,就從青海調撥八旗軍一同前往。
雍正年間,青海蒙古部落的羅卜藏丹津背叛清朝時,年羹堯可以迅速平定叛亂,跟清朝提前駐軍有關。
叛亂平定后,如何更好管轄青海,防止二次叛亂,成為朝廷重點解決的問題。經過一番商討,朝廷決定設立青海辦事大臣,協助中央處理地方政務。
對于邊疆地區,清朝設立官職一向與內地不同。內地一般以督撫為主,掌管地方軍政大權。邊疆各地會設立特定行政長官,掌管軍政大權。青海辦事大臣設立后,對清朝管理,極有幫助。
因為歷史原因,位于藏蒙地區跟中原地區的青海,一直沒有明確的行政劃分。這種情況,在康熙年間,仍是如此。
青海大臣設立后不久,就幫助朝廷,劃定了青海跟其他地區的邊界和地域劃分。這個劃分結果,對近代青海形成,有極大的影響。
對于青海辦事大臣來說,它要幫助朝廷更好管轄這片土地。要做到這一點,就要根據青海的實際情況推行相應政策。
按照年羹堯平定青海后的奏折建議,清朝把青海蒙古拆編成旗。這樣可以打破原有的編制,重新進行權力劃分。青海蒙古被分編為四部二十九旗,旗務主要交由朝廷委派官員復雜。
過去青海蒙古的權力,基本掌握在蒙古貴族手中。朝廷只能以恩賜和武力威懾,用蘿卜加大棒的方式,迫使他們臣服。康熙時期,青海蒙古貴族中,有不少人被賜予親王、貝勒爵位。
他們可以參與地方政務。聲名、權勢極重。到雍正年間設立青海大臣后,過去的蒙古貴族,更多保留頭銜名號,沒有太多實際權力。他們不得干預旗務,遇到事情,也必須接受青海大臣的節制。
清朝對青海大臣,也授予很大自主權力,讓他們可以更好處理青海事務。青海大臣跟朝廷之間,通過理藩院之間進行聯系。這個職位能夠處決的事務,包括青海內部的藏族事務和蒙古族事務。
這是一個很大的改變。過去中央朝廷統治青海時,更多是讓當地人自行統治,朝廷間接干預,極少直接參與。設立青海大臣以后的一系列措施,等于青海蒙古內部的權力,都收到朝廷手中。
僅是削弱青海蒙古貴族的力量還是遠遠不夠的。朝廷對青海內部的土司制度,也有著手改變的準備。
土司制度出現于元朝。這套制度讓少數民族可以選出自己的首領,自行管轄內部事務。
當然,首領常常以世襲繼承,其性質類似地方土皇帝,相比朝廷委派的官員,土司受朝廷約束較少。
在疆域擴張時期,對周圍勢力無法徹底吞并的情況下,土司制度的存在,可以緩和矛盾,起到居中調節的作用。但是,土司制度朝廷集中權力,有極大弊端。
所以,從明朝開始,中央朝廷就開始廢除土司制度。清朝入關后,順治、康熙時期,都推行過相關措施,廢除土司,改立州府,由朝廷派遣地方官進行管轄。
雍正時期,朝廷也曾在云貴地區推行相同政策。乾隆年間,清朝又在川西廢除土司制度,也就是大小金川之役。
這是中央朝廷勢力擴張的必然邏輯。青海辦事大臣,可以幫助朝廷做一些相關工作。乾隆年間的時候,青海辦事大臣因為經常在西寧辦公,這個職位后來也被稱為西寧辦事大臣。當然,青海情況更為復雜。
所以,清朝并沒有像對云貴地區那樣,直接設立州府,改派官員治理。青海辦事大臣蛀牙對藏族土司的行政區域進行劃定,確定雙方的職權。
所以,在史冊中,我們可以看到“西寧大臣所屬土司”“西藏大臣所屬土司”“四川外邊土司”的稱呼。職權確立后,對于將來行使權力,也有極大的好處。
隨著雍正時期,清朝官制逐步完善,中央、地方權力分配穩定后,這些新的經驗開始在青海推行。
乾隆年間,青海一些地區開始設立州府,并派遣官員管轄。州府制度,相比土司制度,自然更有利于清朝管轄。西寧辦事大臣會與西寧知府,共同處理地方事務。
青海辦事大臣坐鎮西寧府,幫助朝廷參與處理青海事務。青海辦事大臣在轄區內,已經處于中樞位置,可以更好管理蒙古、藏族事務。換句話說,清朝也借助青海辦事大臣,更好管理青海這片領土。
對歷史感興趣的朋友,可以關注一下:腦洞外星人,一個研究地球歷史的外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