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勵30萬元拉薩公安公開征集違法犯罪線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及西藏自治區相關法律法規,拉薩市公安局自7月4日起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違法犯罪線索,并給予一定獎勵。目的是為了發動群眾積極踴躍舉報各類違法犯罪線索,依法嚴密防范、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切實筑牢維護穩定的銅墻鐵壁。
記者從拉薩市公安局了解到,該通告明確了違法犯罪線索舉報的要求:舉報、揭發、提供的相關違法犯罪線索要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和內容,舉報違法犯罪行為要有相關證據材料,實事求是,不得虛構或者夸大,不得捏造事實誣告陷害;舉報人應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工作,履行作證義務,如實提供證據證言。
關于對違法犯罪線索舉報的獎勵標準,拉薩市公安局也給出了具體的規定:拉薩市公安局將對群眾舉報線索進行查證,經查證屬實,根據拉薩市公安局情報獎勵辦法和線索實際作用效果,堅持獎不虛設、及時兌現的原則,分ⅠⅡⅢ類給予物質獎勵,根據線索價值一次性發放3000元至元的獎金。其中,舉報線索有效預防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或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查獲一般違法犯罪案件的,獎勵3000元至20000元;舉報線索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偵破較大違法犯罪案件的,獎勵20000元至元;舉報線索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直接破獲或預防重大違法犯罪案件的視情獎勵元至元。
此外,舉報人應當自收到拉薩市公安局領取獎金的通知之日起30日內,到拉薩市公安局或提供銀行賬號轉賬等途徑領取獎金。無正當理由、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因線索查證工作涉及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拉薩市公安局不接受社會對獎勵情況的咨詢。舉報線索經查證不屬實的;線索指向性不明,無法查證的;舉報線索已經被公安機關掌握或者正在偵查的;無法核實舉報人身份等情況將不予獎勵。
據了解,拉薩市公安局會對舉報人采取保護措施,同時,舉報人也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舉報人及其真實姓名、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格保密;威脅、報復舉報人、被害人、證人的,公安機關將及時查處,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證人保護工作規定》等相關規定,充分保障舉報人、被害人、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各項權利;舉報人謊報警情,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借舉報之名誣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市民朋友們,違法犯罪線索的舉報方式和途徑一定要牢記!可以通過以下任何一種方式舉報:向執勤民警舉報;直接到拉薩市公安局舉報;撥打“110”報警電話或者0891-舉報;郵寄信件舉報:拉薩市公安局(情報中心收),郵編:,通訊地址:拉薩市城關區納金東路7號。
來源:中國西藏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