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2022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104人!
原標題:烏蘭察布市2022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104人!
烏蘭察布市2022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助力烏蘭察布市“五大經濟”發展,決定引進一批優秀人才,為做好本次人才引進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五大經濟”和金融、環保領域人才104人,其中市直69人,旗縣35人。引進崗位及人數詳見《烏蘭察布市2022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需求目錄》(以下簡稱《人才引進需求目錄》,詳見附件1)。
二、引進對象
本次人才引進對象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關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教研函〔2017〕2號)中“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A類36所高校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詳見附件2)。
3.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關于公布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教研函〔2022〕1號)中“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詳見附件3)。
4.2022年QS世界大學排名前500名大學的海外留學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須取得國內全日制本科學歷學位證書且本碩專業一致或相近(詳見附件4)。
三、引進條件
(一)引進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其他資格條件。
6.碩士研究生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7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7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證為準。
7.2022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取得時間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視為不符合本次人才引進條件。
留學人員須在資格審查時間截止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無法提供的視為不符合本次人才引進條件。
8.本次人才引進應聘人員第一學歷須為國內全日制本科學歷且符合本次人才引進條件的對象范圍和崗位條件方可參加應聘。
(二)下列人員不得參加人才引進
1.現役軍人。
2.烏蘭察布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
3.2017至2020年烏蘭察布市人才引進進入公示聘用環節自動放棄的人員。
4.近5年烏蘭察布市機關事業單位辭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5.烏蘭察布市外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或公務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7.在讀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人員(不含2022年應屆畢業生)。
8.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引進并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以下情形人員不得聘用
1.在本次人才引進報名結束至辦理聘用手續前,因參加其他公務員(參公人員)考錄或事業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且被其他機關(參公單位)錄用或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以公示時間為準)。
2.在本次人才引進報名結束至辦理聘用手續前,成為在讀全日制學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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