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被判處死刑!今天,貴陽集中宣判涉毒品犯罪2案3人……
原標題:一人被判處死刑!今天,貴陽集中宣判涉毒品犯罪2案3人……
在第35個“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6月24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集中宣判涉毒品犯罪2案3人。其中,一人被判處死刑,一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一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7月14日下午,被告人劉某、楊某文到白云區楓林路領取云南郵寄到貴陽裝有毒品的包裹。其中,被告人楊某文在準備去租車的途中被偵查人員抓獲,而被告人劉某取到包裹后,立即打車離開現場,就在他準備乘出租車去湖南時,被偵查人員在花溪區合朋村抓獲,并當場從其攜帶的一藍色蛇皮口袋內,繳獲毒品甲基苯丙胺疑似物溶液4瓶。
經貴陽市公安局毒品檢驗中心檢驗和鑒定,4瓶毒品疑似物中均檢測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共計凈重21.1千克。
貴陽中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楊某文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制,運輸毒品甲基苯丙胺21.1千克,二人均構成運輸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劉某曾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本案中系主犯、累犯、毒品再犯,依法從重處罰,判處被告人劉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楊某文系從犯,依法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萬元。
另外一起則是跨省運輸毒品案。
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6月28日,被告人李某勝駕車從云南省昆明市宜良縣出發,準備運輸毒品海洛因至貴州省貴陽市。次日凌晨,李某勝夠駕車行至貴陽南站時被公安民警抓獲,當場從其駕駛的轎車后備箱隔離層內,查獲毒品海洛因4塊。經鑒定,以上毒品均含有海洛因成分,共計凈重1.47千克。
貴陽中院認為,被告人李某勝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運輸毒品海洛因1.47千克,判處被告人李某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
為接受社會各界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彰顯司法公正,本次宣判邀請到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旁聽案件宣判。
據介紹,本周,貴陽市各基層人民法院共集中宣判12件13人涉毒品犯罪案件。其中,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4件4人;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4件4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4件5人。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楊源丨編輯:冷兵丨審校:歡喜丨簽發: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