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中院被評為2021年度平安咸陽建設先進集體
4月24日,咸陽中院被市委平安咸陽建設領導小組授予“2021年度平安咸陽建設先進集體”稱號;渭城區人民法院同獲“2021年度平安咸陽建設先進集體”稱號。
過去一年,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咸陽中院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平安建設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以實干實績推動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咸陽。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辦理涉惡案件3件27人,審結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35件,有力維護社會大局穩定。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審結家事糾紛、醫療糾紛等案件293件,審結民間借貸糾紛案件423件,守護人民美好生活。監督支持依法行政,審結行政案件336件,努力讓行政審判成為依法行政“助推器”。扎實開展“三秦颶風?2021”“涉民營企業積案集中攻堅行動”等執行專項活動,執結標的額13.27億元。加大法治宣傳力度,通過公開審判、“法院開放日”、典型案例推廣等方式,進一步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切實以“小案例”詮釋“大道理”,不斷傳遞法治正能量,引領道德新風尚。
下一步,咸陽中院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平安中國”建設的重要指示和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市委關于平安建設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助推平安咸陽、法治咸陽建設成為西部示范,充分發揮審判職能,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再接再厲,為加快建設現代化“西部名市絲路名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為黨的二十大及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稿件來源: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