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資產不真實,長安銀行榆林分行被罰40萬元
因信貸資產不真實,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近日被罰款40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榆林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榆銀保監罰決字〔2022〕5號5月5日,中國銀保監會陜西監管局網站公布一張有關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的罰單。罰單顯示,長安銀行榆林分行存在信貸資產不真實的違法違規事實。
針對上述行為,榆林銀保監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于4月29日對長安銀行榆林分行作出罰款40萬元的決定。
公開資料顯示,長安銀行總部位于陜西省西安市,于2009年7月開業,注冊資本56.41億元。另據媒體此前報道,截至2021年9月末,長安銀行持股比例超5%的股東有5名:陜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數量為11.28億股,持股比例為20%;陜西煤業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數量為11.28億股,持股比例為20%;陜西有色金屬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數量為6.77億股,持股比例為12%;東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數量為3.44億股,持股比例為6.10%;榆林市興昌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數量為3.26億股,持股比例為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