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呼和浩特市高中階段招生政策解答
??為深化呼和浩特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市教育局出臺了《呼和浩特市教育局關于2024年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5月21日,就學校、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比較關心的問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作了解答,便于大家更好地了解呼和浩特市202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入學政策相關情況。
??問:中考考試時間與科目是怎么安排的?
??答:2024年中考實行“七科五考+初二學業水平考試+體質測試”升學考試制度。其中,初二年級學業水平考試為地理、生物學考試。
??全市中考和初二年級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和時間如下:
??6月25日9時—10時,初二年級地理、生物學學業水平考試;6月26日9時—11時30分考語文,15時—17時考英語;6月27日9時—11時考數學,15時—16時40分考文科綜合;6月28日9時—11時考理科綜合,15時—17時30分考少數民族語文。
??問:中考總分是怎么設置的?
??答:考生總分如下:
??(1)總分滿分為620分。其中各科滿分分值為: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文科綜合100分(其中道德與法治60分、歷史40分);理科綜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學50分);體質測試40分。
??(2)參加少數民族語文考試考生總分滿分為740分。其中各科滿分分值為: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文科綜合100分(其中道德與法治60分、歷史40分);理科綜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學50分);少數民族語文120分;體質測試40分。
??初二年級學業水平考試包括地理、生物學、體育與健康知識綜合試卷共70分(地理30分、生物學30分、體育與健康知識10分)。
??中考升學總分為680分;參加少數民族語文考試考生升學總分為800分。
??問: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對象是怎么規定的?
??答:(1)具有市四區戶籍(2024年3月1日前)的應屆初中結業生和年齡在18周歲以下(200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社會零散考生。
??(2)非本市戶籍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且本人在市區初中學校具有正式學籍(2024年3月1日前轉入),并在該校連續實際就讀一年以上的初中結業生。非本市戶籍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戶口簿、市四區居住證、市四區務工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經勞動部門認定的勞動合同、靈活就業人員由暫住地居委會出具靈活就業證明、個體戶提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
??(3)高中學校在校學生(含休學生)不得報名。
??問:市區中學“分招”政策是怎么規定的?
??答: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執行“分招”政策。2024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學、第二中學、第六中學、第十四中學、第十八中學、第三十八中學、土默特中學、鐵路第一中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9所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將招生計劃的50%對市區各初中學校實行“分招”。
??問:“分招”資格是如何確定的?
??答:2021年入學(2024年參加中考)的初中結業生確認“分招”資格,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通過2021年市區公辦、民辦初中學校同步電腦派位或隨機錄?。êy籌安排入學),且在被錄取學校連續就讀滿三年的學生。
??(2)綜合素質評價在B級以上。
??擇校生和社會零散生不具有“分招”資格。“分招”名額分配及名單公示等相關事宜將另文公布。
??問:市區公辦或民辦普通高中可以從市屬五個旗縣招生嗎?
??答:不可以。
??問:市區各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是否可以錄取中考成績在市區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的考生?
??答:不可以。
??問:公辦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科技類等特長生招生計劃是怎么要求的?
??答:公辦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不得突破當年招生計劃的5%。體育、藝術、科技類等特長的應屆初中結業生須到所報志愿學校登記,并進行專業測試,各學校須在2024年6月14日前將本校組織測試合格學生名單統一報送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考務組,同時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后確認生效。
??原則上,藝術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為市區“統招”最低錄取分數線的80%;體育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為市區“統招”最低錄取分數線的70%;科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為市區統招錄取最低分數線。
??對于個別音體美方面專業成績特別突出,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經畢業學校推薦、招生學校測試、錄取學校張貼公示,所在轄區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匯總后,報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考務組,并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7日后錄取。
??(1)音樂特長生。在初中階段參加由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全市美育節,并獲得個人一等獎、團體二等獎及以上;在自治區教育廳舉辦的中小學藝術展演中,獲得團體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2)體育特長生。在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以及自治區人民政府確認公布的體育運動項目中,初中階段競賽成績達到國家規定的二級或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獲得證書;在各層級最高水平競賽中,團體取得各項目青少年(學生)全國競賽前八名、自治區級競賽前六名、市級競賽前三名;個人取得青少年(學生)全國各項目競賽前八名、自治區級競賽前六名、市級競賽前三名;市級中學生田徑運動會前五名。參加青少年(學生)校園足球聯賽獲得全國前八名、自治區“主席杯”前六名、呼和浩特市“市長杯”前三名、旗縣區“區(縣)長杯”第一名。
??(3)美術特長生。在初中階段參加由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全市美育節獲得個人一等獎,藝術工作坊展示獲得二等獎及以上;在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中小學藝術展演中,獲得個人二等獎,團體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深化體教融合推進足球改革發展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對學校優秀足球運動員升學給予支持。
??問:英才計劃招生是怎么要求的?
??答:繼續在呼市一中、二中、十四中、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市分校、師大附中開展英才計劃招生。5所學校可面向市區招收英才計劃學生,每校招生計劃不得超過30人。各校根據辦學實際,制定招生及培養方案,經市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評估認定后批復招生計劃。具有學科特長的應屆初中結業生須到所報志愿學校登記,并進行專業測試,上述5所學校須在2024年6月14日前將本校組織測試合格學生名單統一報送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考務組,同時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后確認生效。
??問: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需要遵守哪些紀律?
??答:(1)嚴禁私自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
??(2)嚴禁錄取未在本市參加中考的初中結業生。
??(3)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
??(4)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培訓機構)聯合招生或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
??(5)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
??(6)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
??(7)嚴禁招收借讀生和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
??(8)嚴禁人籍分離、空掛學籍。
??(9)嚴禁普通高中招收高三復讀生,舉辦補習班。
??(10)嚴禁學校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名義向學生亂收費,未經發改、教育等部門批準,學校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制定收費標準和超范圍收費。
??(11)嚴禁普通高中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
??(12)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及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問:今年關于普通高中學籍和考籍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各普通高中在2024年中考錄取時,自錄取報到1個月內為學生辦理學籍續接手續,做到學籍信息互通、統一管理,禁止發生人籍分離現象,在校學生建立考籍必須以學籍為依據,嚴禁學校為違規錄取的學生辦理學籍和考籍。(記者 楊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