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法院“不見面”調結420余萬元涉企糾紛
(西部門戶網訊 通訊員:朱明煥)近日,永善縣人民法院檜溪法庭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以“不見面”方式成功調調解一起涉案金額達425余萬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簡要案情:2017年11月12日,馬某某、劉某某與黔東南某公司簽訂《路面施工勞務合同》,約定由黔東南某公司將其承建的“國道213線綏江至木桿段改擴建工程第3合同段”施工工程包給馬某某、劉某某實際施工。2021年1月30日經結算,雙方一致確認工程總價款12057690元,已支付7800000元,尚欠4257690元。馬某某、劉某某施工工程已經完工并投入使用,黔東南某公司一直不支付剩余工程款,馬某某、劉某某將黔東南某公司、某交通運輸局、劉某訴至永善縣人民法院檜溪法庭,請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4257690元。
檜溪法庭受理案件后,及時聯系雙方代理人進行現場溝通,充分聽取雙方意見,征求雙方調解意愿,被告黔東南某公司辯稱,尚欠原告馬某某、劉某某工程款4257690元屬實,由于償還金額較大,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希望分期支付。為守牢疫情防控防線,法庭建議雙方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一步調解,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后,登錄“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在線就支付期限進行協商,原告方在法官耐心調解下,同意分期支付,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調解協議。
調解結束后,雙方當事人都對檜溪法庭高效、快捷、為民的一站式司法服務給予肯定,認為通過線上調解,既節約了時間,又節省了金錢,一部手機就把官司了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