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銅川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雷雨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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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陜西省公安廳原二級巡視員雷雨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陜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銅川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雷雨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銅川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雷雨在擔任丹鳳縣縣長、商南縣委書記、商洛市公安局局長、商洛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設、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總臺央視記者楊雨桐白龍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