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推!南充全面啟動二審民事判決主文獨立成篇
如何讓二審判決能夠更明晰、具體、便于執行?6月9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從本月起,南充全面啟動二審民事判決主文獨立成篇改革。“這一措施是南充中院在全省最先啟動的。”南充中院執行庭庭長邱書培表示。
法官判后釋法
6月1日下午,南充中院員額法官唐曉蘭來到該院訴訟服務大廳,為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代理人送上判決書。這是南充中院二審民事判決主文獨立成篇改革后,發出的首份判決書。
“這份判決書本院認為部分很明晰,準確歸納了該案四個爭議焦點,改判原因也清晰明了,不用像以前逐字逐句查找,支持這樣的改革!”該案代理人楊某收到判決后表示。
“以前我們二審判決的主文并未直接寫明判決內容,而是依附于一審判決,以維持、撤銷或變更一審判項的形式出現,想知道二審判決主文的具體內容,還需要將一、二審主文內容對照閱讀。”唐曉蘭介紹,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和代理人收到二審判決后多有不便。
為改變這種狀況,讓二審判決能夠實現明晰、具體、便于執行,南充中院在全省率先啟動二審民事判決主文獨立成篇。“二審民事判決主文獨立成篇,不僅方便了當事人、代理人,對我們執行部門來說,同樣不用再對照多份文書閱讀。”
邱書培表示,二審判決是生效法律文書,具有強制執行力,這一改革舉措讓法院執行部門和相關協助單位只要看到二審判決主文即清楚最終的判決內容,不用再比照一審判決書,有效提高執行工作效率。
據悉,在反復調研的基礎上,南充中院出臺了《二審民事判決主文獨立成篇的操作規范》,從文書制作、文書報結、文書評查等作出明確規定。
《規范》明確,二審維持一審判決及改判一審判決的民事判決書主文均需分項表述具體判決內容。判決主文當事人姓名或名稱前,不再列明當事人訴訟地位。“有了這個操作規范,我們文書制作體例更加清晰、結論更加分明、便于理解。”南充中院民一庭副庭長蒙瓊梅拿出一份剛制作完成的判決書介紹。
為確保二審民事判決主文獨立成篇落實落地,《規范》要求,將文書改革內容納入裁判文書質量評查范疇,定期通報判決書執行情況,并納入年終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