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故不參加區域核酸檢測,西寧14人被處罰
近日,西寧市城東公安分局在工作中依法查處5起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案件,并對朱某等14名違法行為人予以行政處罰。
在城東區開展區域核酸檢測期間,朱某等14名違法行為人違反《西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通告》相關規定,連續多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區域核酸檢測,給疫情防控帶來極大風險隱患。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依法對朱某等14名違法行為人予以行政處罰。目前,朱某等14名違法行為人已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廣大市民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規和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要求,主動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工作。對無故未按規定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處理。
西寧市公安局城東公安分局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