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通報8起湟中多巴地區違反區域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案件
警情通報
案件一:5月13日,湟中多巴地區居民陶某違反區域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私自從封控區錦繡苑內翻越柵欄被執勤民警查獲,其行為對區域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重大風險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相關規定,西寧市湟中區公安局依法對陶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案件二:5月13日,湟中多巴地區居民王某某違反區域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私自從封控區錦繡苑內翻越柵欄并外出被執勤民警查獲,其行為對區域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重大風險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相關規定,西寧市湟中區公安局依法對王某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案件三:5月13日,湟中多巴地區居民陳某某違反區域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私自從多巴二村步行至多巴國寺營村附近,后被國寺營村民舉報,其行為對區域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重大風險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相關規定,西寧市湟中區公安局依法對陳某某處以行政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件四:5月13日,湟中多巴地區居民妥某某違反區域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私自從封控區伊信苑內翻越圍墻被執勤民警查獲,其行為對區域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重大風險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相關規定,西寧市湟中區公安局依法對妥某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案件五:5月14日,違法行為人楊某某違反西寧市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私自由西寧市城東區步行進入湟中多巴地區,被執勤民警查獲,其行為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重大風險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相關規定,西寧市湟中區公安局依法對楊某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
案件六:5月14日,湟中多巴地區居民張某違反區域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擅自撕毀居家隔離封條并外出與他人接觸,被執勤民警查獲,其行為對區域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重大風險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相關規定,西寧市湟中區公安局依法對張某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處罰。
案件七:5月14日,湟中多巴地區居民馬某違反區域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私自從封控區伊信苑內翻越圍墻被執勤民警查獲,其行為對區域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重大風險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相關規定,西寧市湟中區公安局依法對馬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案件八:5月15日,湟中多巴地區居民楊某某違反區域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私自從封控區伊信苑內翻越圍墻被執勤民警查獲,其行為對區域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重大風險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相關規定,西寧市湟中區公安局依法對楊某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請廣大市民主動配合防疫工作,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線。對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擾亂疫情防控秩序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西寧市湟中區公安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