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獲15人!賀州警方嚴打整治非法捕撈有力維護生態平衡
為確保江河水域環境和漁業資源得到有效保護,維護漁業生態平衡,昭平縣公安局持續加大“涉漁”線索摸排,嚴厲打擊非法捕撈違法犯罪行為。
2022年以來,全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案件9起,偵破9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5人,護航漁業經濟可持續發展。
魚入你網,你入法網!
5月6日晚,昭平縣公安局木格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盤石村河道有人使用電魚機電魚。民警將黎某某、黎某傳喚至木格派出所接受調查,并將電魚機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扣押。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黎某某、黎某對其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3月17日晚,昭平縣公安局馬江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李某富、李某興在熊埠村一處叫“石橋沖"的水域使用電魚設備和漁網進行非法捕撈水產品,捕撈魚類產品累計7.03公斤,民警將李某、李某某傳喚至馬江派出所接受調查。經訊問,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某對其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3月8日晚,昭平縣公安局鳳凰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在鷓鴣村附近的一條小河里用背式電魚機非法電魚。鳳凰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用電魚機非法捕魚的黎某獻、黎某有二人當場抓獲,并將電魚機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扣押。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黎某獻、黎某有對其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溫馨提醒
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為廣西的禁漁期,禁止在禁漁期或禁漁區使用禁用的漁具或禁用的捕撈方法進行捕撈,捕撈水產品要合時、合區、合法,切勿急功近利,竭澤而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公安機關提醒:對任何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都將予以嚴厲打擊。
編輯:黎薇 秦開勇 審核:陳展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