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民警護送“娃娃魚”回家
來源:隴南森林公安
原標題:民警護送擱淺“娃娃魚”回家
2022年5月6日上午,康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接碾壩派出所電話稱:在康縣碾壩鎮寺底下村河道旁施工工人發現了一尾相形似“娃娃魚”的魚類在河內擱淺,希望森林大隊前往查看。接到求助后,森林大隊民警立即聯系縣大鯢保護局工作人員一同趕赴現場共同進行救助。
康縣公安局森林大隊民警和縣大鯢保護局專業人員到達現場后專業人員將發現的“娃娃魚”進行救護查看,仔細檢查和辨認該“娃娃魚”無傷情,可以正常活動,經縣大鯢保護局專業人員確認這條“娃娃魚”為國家二級重點兩棲保護野生動物大鯢,這條大鯢全身呈黑棕色,身長80公分,重5.0公斤,目前,健康狀況良好,行動活躍,符合放生條件,隨后森林大隊聯合縣大鯢局工作人員將符合放生條件的國家二級重點兩棲保護野生動物大鯢,運往康縣康南大鯢自然保護區進行放生,讓其回歸到大自然。
知識鏈接
娃娃魚,學名大鯢,是隱腮鯢科、大鯢屬有尾兩棲動物。一般常棲息在海拔1000米以下的溪河深潭內的巖洞、石穴之中,主要以蟹、蛙、魚、蝦以及水生昆蟲等為食。大鯢基本終生生活在水中,對水質要求高,對水環境的依賴性很強,是我國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 【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監制:姚永亮責任編輯 :毛家鑫
編輯:王雯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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