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勵100萬元內蒙古包頭市推進文化旅游發展
原標題:最高獎勵100萬元 內蒙古包頭市推進文化旅游發展
央廣網包頭5月16日消息(記者 王秋蕾)為推進包頭市文化旅游業高質量發展,努力建成區域性旅游中心,包頭市《關于扶持文化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日前發布。據悉,《辦法》已于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有效期2年。
《辦法》中,獎勵金額最高可達100萬元。即:對新評定的國家5A級、4A級旅游景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新創建成為國家級、自治區級旅游度假區和滑雪旅游度假地的,一次性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新評為國家級、自治區級鄉村旅游重點村的,一次性分別給予獎勵100萬元、80萬元。對新評定為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旅游飯店的,一次性分別給予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對新創建成為國家級、自治區級自駕游目的地的,一次性分別給予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新創建成為5C級、4C級、3C級自駕車旅居車營地的,一次性分別給予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
同時,鼓勵旅行社積極組織市外游客到包頭市旅游,對開拓客源市場的旅行社給予分檔獎勵。